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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 長 老 著作全集

釋聖印, 《淨土舟航不退轉─勸發菩提心文講話》, 台北縣新店市: 圓明, 1993[民82].

1982年秋天,印 長老 應 霞 長老 之請,於台北善導寺大雄寶殿宣講淨宗九祖省庵大師的「勸發菩提心文」一星期,由於他的辯才無礙、舌燦蓮花,所以聽眾始終踴躍不衰,每天皆是座無虛席。後來應信眾的要求,將他所寫的講義,送「海潮音」雜誌發表,以廣結緣。全文刊完後又應讀者大眾之請集成單行本,出版流通,以利久遠。


本文講解(九)

◎釋聖印

《我們要念眾生恩》

云何念眾生恩?謂我與眾生,從曠劫來,世世生生,互為父母,彼此有恩。今雖隔世昏迷,互不相識;以理推之,豈無報效?

我們要曉得,前面所講的佛恩、父母恩、施主恩全是直接在生活上對我們有布施的恩德。我們要念他們賜給的恩德,發菩提心之外,還有一切眾生,其實也是直接或是間接、現在世乃至過去世對我們有種種深厚的恩惠,所以念眾生恩是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。

「云何念眾生恩」:
什麼是念眾生恩呢?「眾生」是有情的異名,是眾緣和合而生的意思。人也是眾生之一。人的這一生命體,不是單一體,而是由種種條件組成的一個結合體。我們的生,決不是一生就算完了。我們死了,還有新的生命繼續而來。即以我們的本身來說,也是生變死變,繼續不斷的。生時由幼年到老年,是在變化;死後的肉體也在變化。生前所作的事業,是在變化;死後的業識,也在變化。所謂:「生了又死,死了又生,生生不已,輪迴六道。」有著許多的眾生,所以名之為非生。因此,應該將死也要看作是另一種的生。再說,不但生前其有情識活動的生命叫眾生,而死後昇天人地的天人、修羅、餓鬼、地獄的各種形相,也叫眾生。世間的六凡和出世的四聖,都是眾生。所以,眾生這一名稱,是通於十法界的。分別來說,天上有著於樂的天人眾生,有瞻忿執疑的修羅眾生;地下有三途受苦的眾生;人間有苦樂參半的人畜眾生。二乘聲聞、緣覺得自了漢的眾生,菩薩是大道心的眾生,而佛則是無上覺位的的眾生。

「謂我與眾生,從曠劫來,世世生生,互為父母,彼此有恩」:
我們從無始以來,生生世世在六道中輪迴流轉,和一切眾生互相做父母;有時候我做他們的父母,有時候他是我們的父母,既然有著親子之間的關係,彼此當然是互相有著恩德的存在。

「今雖隔世昏迷,互不相識」:
現在世的人,由於沒有什麼修行,更不可能有宿命通的本領,所以一點都不知道過去世種種的事情,便是前世父母來在眼前,也不會認識。

「以理推之,豈無報效」:
我們應按照道理來推斷聯想,推理起來,眾生不是和我們漠不相干,反之,關係極為密切。不一定我們所遇到的哪位眾生,即是我前世或過去世的父母,對我有很大的恩德,我們怎麼能無以報答、來為他們效勞呢?換句話說,我們又怎麼能不報答他們的恩德呢?

今之披毛戴角,安知非昔為其子乎?今之蠕動蜎飛,安知不曾為我父乎?

這段文是約畜生道的眾生作推測,認為在畜生道當中,何嘗沒有我們累世以來的生身父母?

「今之披毛戴角」:
披毛戴角,是指畜生來說,無論是野生動物還是家畜動物,四足走獸,兩翼禽鳥,都包括在內。即我們眼前所見的禽獸動物。

「安知非昔為其子乎」:
不能說牠們和我毫無關係。要知道眾生被業力所牽引,為善者受善業的推動,死後的業識高尚,轉生於天人有福報之處;作惡者受惡業所推動,死後的業識低劣,轉生於三途惡道裡,成為畜生,或餓鬼,或入地獄。一切果報,毫釐不爽。那麼,也許今世披毛戴角的畜生,就是前生子女轉世而來,只不過我們不知道罷了。

「今之蠕動蜎飛」:
「蠕動」是沒有骨頭、軟綿綿的蟲類。凡是爬行地上、埋伏在陰暗潮濕角落裡如蛇蠍,及其他一切昆蟲都是。「蜎飛」即是在空中飛動的各種微細的蟲子,有的體積細小得幾乎看都看不清。

「安知不曾為我父乎」:
我們怎麼知道那許許多多在地面、空中、水上滋長的細小蟲子,不是我們過去世的父母呢?我們就不應該輕視牠們、隨意的殘害牠們。

每見幼離父母,長而容貌都忘;何況宿世親緣,今則張王難記。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,宛轉於餓鬼之中,苦痛誰知?饑虛安訴?我雖不見不聞,彼必求拯求濟。非經不能陳此事,非佛不能道此言;彼邪見人,何足以知此?

這段文,前四句是拿比丘的情況和前世作比較,就人道來說,是較親切且易明白的。第五句以下卻是說明宿世父母輪轉到三惡道中求救的狀態;然後再說明世上只有佛陀對這件事清清楚楚,也唯有經典將這些話明明白白的說出來,讓學佛修行的人了解。

「每見幼離父母,長而容貌都忘」:
這是就現世來說的。我們常常會見到這種情形──在孩提時代因為環境上的關係,和親愛的父母離開,去到別的地方居住。日子一天天的過去,後來長大了,在一個偶然的機緣裡,同父母重逢,雖是見到自己的父母,也不認得,因為幼小的心靈中,和父母別離久遠,連父母到底是什麼面貌,都忘得一乾二淨。同樣的,有那麼長的時間沒見到從前離別的子女,一旦相見,子女已長大成人,不再是童年時的面孔,所以父母也就認不得自己的子女。

「何況宿世親緣,今則張王難記」:
只不過今生一世當中,短短的幾十年,由於彼此分離與時間上的因素,父母子女再度見面尚且是互不相識。又何況過去世?時間隔得更久,父母六親眷屬等,我們哪裡能一一都認識呢?

以人死了來說,人死了之後,在轉生以前有中陰身,這時尚能記憶生前的事情。有的以中陰識身為他的家人親友託夢,雖然沒有講話,而意境相通。直到入胎以後,這識身即受新生胎教而迷失本性,不再記憶前生的事情。

既然認不得宿世的父母,所以說,前世的父母到底是姓張還是姓王,根本也很難記起了。說到這裡,實在應該感到慚愧。連自己父母都不認得,前生父母究竟在哪裡?他們生活情形怎樣?有沒有在受苦?只怪自己修持不夠,缺乏神通,就很難知道了。

「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,宛轉於餓鬼之中」:
「彼」是指前生、多生的父母。我們宿世的父母或者因為過去造下了罪業,現在正淪入地獄道中,那便一定因受到種種苦刑的逼迫,發出極大悲哀、呼號的求救聲來;或者輾轉墮入餓鬼道,受著身為餓鬼的種種難堪、痛苦的煎熬。

「地獄」,有八寒、八熱地獄,尤其最後底下最深沈的無間地獄,裡面的眾生受苦無間,沒有窮盡的時候。其中有一叫喚地獄,將罪人們置放人湯鐘中煮沸,真是慘不忍睹。罪人們因此日以繼夜的在悲傷呼號,欲出無門。

「餓鬼」道的眾生呢?多是幾千年都聽不到漿水的名字,所以沒有米漿飲食,是由於自身所造的業障招致得來,往往上好的食物,只要一進入口,就自然化成了一撮濃熱的火炭,或者是膿血,根本無法進食。試想這種情形何等的悲慘,令人怖目驚心!

「苦痛誰知?饑虛安訴」:
像上述或者是在無間、叫喚地獄裡整天叫苦連天,或者是在幽暗不見天日的餓鬼道中,忍受著饑渴難過的日子。像這樣可悲憫的情景,有誰深刻的了解?他們身受的無限痛苦,又向什麼人來傾訴?

「我雖不見不聞,彼必求拯求濟」:
我們既是沒有修行、缺乏神通本領,不曾親眼見到他們在餓鬼道忍饑挨餓的悲慘情形,也沒有聽到他們在叫喚地獄整日哀號的悲聲。這裡,「不見」是指沒有得到天眼通,眼界便不能放寬、放遠;「不問」是沒有得天耳通,耳朵也就無法聽得很長、很遠。然而,那些過去世父母在地獄,或是餓鬼道裡受苦的眾生,由於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,苦不堪言,「彼必求拯求濟」,他們就必定是希望早脫苦境,更盼望自己的子孫憑藉佛法來拯教他們度脫苦難。他們在那裡求救,痴痴地巴望我們早一天去解救。

「非經不能陳此事,非佛不能道此言」:
這些實際的情形,雖然我們沒有親眼見聞,但也要相信它是真實不假,要相信地獄或者餓鬼道中的過去親屬,一定是迫切希望著我們去解救!地獄之說,是具一切智的佛所說的。如《阿含經》、《大日經》、《悲華經》、《地藏經》等,都有記載。佛之說出地獄呼號、餓鬼宛轉,並非是出於幻想,而是天跟、天耳、宿命諸神通親知、親見而又親聞。《金剛經》中說:「如來是真語者、實語者、如語者、不誑語者、不異語者。」我們應深信佛說的話不假,不可存有絲毫的疑念。因此說:如果不是佛經,不可能把這些事陳述得那麼清楚;如果不是佛,不可能說得這樣的真實。

「彼邪見人,何足以知此」:
所謂邪見,就是撥無因果的人。以佛法因果律說:「如是因,如是果。」因果報應、絲毫不爽。但是邪見之人卻不信因果,當然不知道依惑造業、依業受報的道理。人的苦樂升沉,完全是善惡的業力在左右著。修善業,上對天界乃至於超生極樂,得到安樂自在的果報;造惡業,一定墮落到三惡道裡面,得到無量痛苦的果報。

持邪見的人,有兩種思想:一是斷見,二是常見。斷見之人,以人生只此一世,生命結束,即永遠斷滅,俗語說:「人死如燈滅。」根本不信來世;那麼,這樣的人但知享樂,有的作惡卻不怕報應。常見之人,認為身心常住不滅,人是世世做人,畜生世世做畜生;因此這種人持有我慢的偏見,也是不管善惡、不信輪迴。這兩種人,在佛法看來,都是偏見;用現代話來講,也就是思想不正確。世間的大奸大惡擾亂社會、危害人類、失去人性、違反人情、違背倫常,大都是這類人。所以說:那些心存邪見的人,又怎麼會明白這種真實的道理呢?

是故菩薩觀於螻蟻,皆是過去父母,未來諸佛;常思利益,念報其恩。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。

「是故菩薩觀於螻蟻,皆是過去父母,未來諸佛」:
通常人們注重大而看輕小,總是以為大的生物有靈性,小的生命是微不足道。其實眾生無論大、小,都是有靈識的,都是有佛性的,都曉得要逃避危險,都對死亡感到恐懼。身為菩薩,觀看眾生是一視同仁;螻蟻昆蟲,也曾經是過去世的父母,也將是未來的諸佛。佛在經中告誡我們:「一切眾生,皆有佛性,凡有心者,皆得成佛。」何況螻蟻也不是永遠都轉生為螻蟻,一旦生命結束,業報終了,也可以受生為人;在人中修學佛法,也可以成佛。所以,我們也要好好的尊重牠們、保護牠們,不去傷害牠們。

「常思利益,念報其恩」:
不但不去傷害,還常常想念過去世中,牠們可能做過我的父母,給過我們不少好處。既然從牠們那裡獲得過利益,那麼就應當想到用什麼方法來報答他們的恩德?如果不發菩提心,畢竟無法度其出離苦輪!

再說眾生乃是未悟之佛,佛是已悟之眾生,其心性本體,平等一如,無二無別;但其苦樂受用,則有天地之懸殊。譬如一大圓寶鏡,其本性(質)是銅,本自光明,如日日揩磨,則大放其光明,萬象映照,纖塵皆現;而鏡之本身,仍是空洞虛無,了無一物。諸佛之心,也是如是。佛能斷煩惱惑業,圓彰智慧德相,故常享法樂,安住寂光;度九界眾生出離生死,同證涅槃。至於眾生,則因迷失性德,起惑造業;譬如實鏡蒙塵,不但毫無光明,即本體也生鏽受損,不能再照。但此光明,鏡本自具,非從外來,要在磨與不磨而已。

一切眾生,皆有佛性,而佛與眾生,其心行受用,則絕不相同,佛則背塵合覺,而眾生則背覺合塵。佛性雖同,而迷悟過異,以致苦樂升沉,有天淵的分別。我人如能詳察三因佛性之義,自然能除疑解惑,出離生死。所謂三因,即是正因、了因、緣因。

一、正因佛性:即我人本其之妙性,諸佛真常之法身。此性在凡不滅,在聖不增;處生死而不染,居涅槃而不動。眾生因迷背而沉淪,諸佛因悟解而國證。迷悟雖異,性常平等。

二、了因佛性:此乃因佛性所發生之正智。或由知識,或由經教,得聞正因佛性之義,而得了悟。眾生因一念無明障蔽心源,不知六塵境界,其當體本空。而眾生誤認為安有,心致起貪、瞋、痴,造殺、盜、淫,由惑造業,因業受苦,反令正因佛性成為起惑受苦之根本。今既發生正智,從此了悟,遂欲反妄歸真,以求恢復本性。

三、緣因佛性:緣即是助緣。我人既得了悟,即須修習種種善法,以期消除惑業,免入三途,增長褔慧,得生淨土,使本身所悟之理,究竟親證而後已。今舉例以證明之。正因佛性,如礦中之金,如木中之火,如鏡之光,如穀中之芽,雖然皆是本具,然而若不能了知,及加入烹煉、鑽研、磨礱(去穀殼用具)、種植、雨澤等助緣,則金不能燒,火不能見,芽不能發。因此,雖有正因,若無助緣,則不能得其受用。

佛說眾生皆能成佛,而欲度脫。眾生因不了悟,不肯修習善法,以致長劫輪迴生死,而不得出。於是如來廣說方便之教,隨機啟迪,以希眾生返妄歸真,背覺合塵。

「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」:
這就是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。我們要常時想到,眾生和我有關係、有緣份。我們這個身體,實在是承受了眾生莫大的恩惠。不論是軍人、農人、工人、商人、富人、窮人、男人、女人,任何階層任何地位的人,其實都和自己是息息相關的。因為這個社會是靠大眾的互助互愛和合而成,是個有規律的團體組織,人是不能離社會而獨立的,身受社會大眾的恩惠,理當互相照顧與幫忙,故應時時心想報答一切眾生,把自己的智慧與力量貢獻給社會人輩。作這麼想,菩提心自然而然地發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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